
為了減少市場上無交易量的「冷門」權證,證交所20日公告新制,證券商可在一定規定的發行期間,提出冷門權證提前下市申請,預計自10月31日開始實施。(圖/東森新聞)
為了減少市場上無交易量的「冷門」權證,證交所20日公告新制,證券商可在一定規定的發行期間,提出冷門權證提前下市申請,預計自10月31日開始實施。
證交所表示,為了活絡權證市場,新增「認購(售)權證提前終止上市」的機制,除上(下)限型認購(售)權證(例如牛證、熊證)外,權證若符合「在初次上市滿2個月(不含)起至到期日前2個月(不含)止的期間內,無流通在外發行單位,以及最新履約價格或點數達到價內或價外20%(含)以上」條件,發行券商得申請權證提前終止上市。
證交所接著指出,可以申請提前終止上市的權證,不適用現行應於存續期間屆滿前20個營業日辦理終止上市事宜之規定,因此《營業細則》同步修正,規定此類權證應於視同最後交易日的次一營業日辦理終止上市公告事宜。
根據證交所公告時間,新制預計於10月31日起上路,依據新規辦法最快11月3日起,就有冷門權證可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