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陸男盜播「逾8萬部劇集」獲利17.7億 下場出爐

張某、孫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路傳播相關著作權人的視聽作品。(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大陸江蘇省一名張姓男子和孫男通過自有服務器,利用購買的技術解析服務,跳過影視作品權利人的技術措施,獲取正版影視平台的原始播放鏈接,在自建平台App上播放,然後通過在平台設置各類廣告,賺取收入。2男盜播超過8萬部劇集獲利人民幣3.92億(約新台幣17.7億元),近日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和3年。

《荔枝新聞》報導,江蘇的張某和孫某通過自有服務器,利用購買的技術解析服務,跳過影視作品權利人的技術措施,獲取正版影視平台的原始播放鏈接,在自建平台App上播放,然後通過在平台設置各類廣告,賺取收入。截至案發,張某、孫某非法傳播試聽作品8萬3000餘部,點擊量高達4000億餘次,非法收取廣告費3.92億餘元。

法院認為,張某、孫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路傳播相關著作權人的視聽作品,傳播他人作品數量、實際被點擊數以及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屬於刑法規定中侵犯著作權的「特別嚴重情節」,該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且是共同犯罪。

法院審理後,對被告人張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 萬元(約新台幣9039萬元);對被告人孫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807萬元)。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