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設石墩阻社區大門 養工處:私人土地 合法

地主設石墩阻擋社區大門。(圖/東森新聞)

桃園一處社區大門,被放整排石墩妨礙進出,原來是一名地主,擁有門口一小塊地,疑似和建商價格談不攏,擺石墩宣示主權,社區13戶住戶很擔心,萬一發生火災會阻礙救災。實際致電地主,他不願回應,但桃園養工處表示,這是私人土地,地主設石墩沒違法。

社區大門口擺起石墩,上頭還擺交通錐,住戶車輛進出,得小心翼翼避開石墩,只是社區裡,一棟棟漂亮透天厝,門口怎麼是這般破破碎碎的模樣,還有障礙物。一個多月來,車輛進出都被影響,讓裡面13戶住戶也擔心,社區住戶:「現在擋這些東西,萬一我們裡面有什麼事情,不管消防車救護車,你根本不能過。」

桃園龍潭這處社區怪現象,原來是因為土地糾紛,地主在原先約6公尺寬的大門前,設下石墩障礙,里長出面調解,地主才同意讓出一條約4公尺寬的道路,社區住戶:「我們就覺得說,怎麼可以圍起來這是馬路,他就說他打官司打贏了,我們這社區土地以前,整塊地是完整的有沒有,怎麼會被法院判決。」

原來地籍資料上,社區範圍內,郭姓地主這塊67平方公尺的土地就在社區門口,建商最初得取得地主「土地使用同意書」,才能取得建造執照,但11年前完工後,門口這塊畸零地,雙方價格疑似談不攏,地主才會在自己的地擺石墩,宣示主權意味濃厚。

社區住戶:「他的意思就是要,自己要這樣用,他說要做花圃,好像是105年才惡意去買前面那塊地,買這條馬路的一點點有沒有,去惡意的去阻擋。」

實際致電地主求證,只說他在忙,不願回應。桃園市養工處表示,這是私人土地,地主設石墩沒違法。桃園消防局也回應,4米寬可進行滅火等救災作業,但如果需要更大空間,公務人員無權要求私有土地開道,只能繞道救援,地主和建商之間糾紛,受害的卻是無辜的社區住戶。